線上廣告的計價方式,愈來愈常利用使用者觀看次數(Viewable Impressions)作為計算標準,過去的點擊計價方式反而愈來愈少。然而,根據 Google 最新調查發現,這些網站或行動 App 上的廣告欄位,有一半以上是無法成功讓使用者觀看的。

以下是這次研究報告的 5 大發現:

  1. 高達 56.1% 的線上廣告欄位從來就沒顯示到使用者的螢幕上。

  2. 線上廣告商的平均能見度只有 50.2%,這項結果表示,某些線上廣告商所放置的廣告欄位,都是無法被看到的。

  3. 最常被看到的線上廣告是「垂直」的欄位。Google 發現特定某些線上廣告欄位尺寸,更容易被使用者觀看,不像水平欄位,即使使用者用滑鼠捲動畫面往下,垂直欄位的廣告仍然還在視線範圍內。此外,線上廣告的尺寸大小也會影響使用者的觀看度。



  4. 「Above-the-fold」也就是不需要捲動捲軸就能看見的網頁畫面,其實並不總是容易讓使用者看到,而置底廣告也不一定就是最差的地方。Above-the-fold 欄位的廣告能見度平均為 68%,而捲動後才能看到的欄位能見度則為 40%。

  5. 廣告能見度與內容呈高度相關,互動性、吸引力高的廣告內容,能獲得較高的觀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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