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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者創藝行銷:從一則新聞,微論公益行銷價值

今日來了這麼一則新聞,標題挺令人吃驚,讓人不免好奇。下面就是刊載於新聞平台上的訊息內容:



幫窮人免費下葬,內政部認公益團體違法!

幫助窮人免費處理後事原本應該是好事一樁,但卻被內政部認為可能觸法,有公益團體最近就投訴,從 90 年開始幫了 1,945 件弱勢家庭免費安葬,費用都由協會的志工幫忙處理,沒想到竟然被認定違法,恐怕要被罰1億多元的罰金,消息一出引起各界譁然,內政部態度也轉趨軟化,說會找出適當的解決方法。

中華民國善願愛心協會因公益行為未經審慎調查,致後續有一些內政部引用法令挑戰的難處

一本本的檔案排滿一整面牆,每一本都代表幫一個弱勢家庭,死亡民眾免費處理後事,但幫忙做好事,現在卻被內政部認定可能觸法,強調只要訪視過確認是需要幫助的弱勢家庭協會都會全程協助辦喪事,從政府規費喪葬時需要的人力,到物品、誦經、棺木等等,林林總總大約將近 3 萬元,費用全由協會得志工出錢出力,只要是弱勢家庭一毛錢都不用付。

強調協會沒在營利,從 90 年成立以來已經協助過 1,900 多件弱勢家庭免費安葬往生者,但現在被認定可能違法,以一案一罰來算,罰金恐怕高達 1 億 1 千 6 百多萬元,消息一出連作家張大春都看不下去,在臉書上 PO 文把內政部改了個名稱部會的部,改成不會的不,嘲諷內政不該是這樣的吧。

不過其實殯葬是特許行業,依規定是必須登記立案,或者加入殯葬服務業公會,面對外界質疑,內政部態度轉趨軟化,打算持續跟公益團體溝通,找出解決辦法,不然連做個善事也違法,恐怕讓社會大眾難以信服。

 

➜ 公益是一把雙面刃,宜操之以經驗

其實,內政部沒有錯,而公益團體(後經查找,確認為中華民國善願愛心協會)更沒有錯!雙方只是站在不同的出發點談論此事。站在內政部在其官方網站上所示之《殯葬管理條例》內容來說,新聞主角確實因有金錢出入而有違法條之慮;公益團體更係沒有錯,站在一個助人為樂的角度出發,協助提供清貧家庭親人下葬的免費公益服務,又是錯由何來呢?

許多時候,一些單位時常想借道 “公益行銷”,擦亮企業招牌、貼上個良心企業的標籤。但時常因不熟悉整體專案的細節,輕則誤觸人性黑暗面,重則踩進法令禁區、吃上官司,最後只好不了了之地將專案提前草草結束。不僅沒能成功把公益慈善標籤拿到,反倒落得滿身腥。

其實這很可惜!當一個企業或團體有心、也有能力布施或返饋一些予社會時,理應有資格站前一步,接受公部門鼓勵的回饋、或民眾的讚揚,進而達到品牌印象的建立。

「公益行銷」本身便是一個獨立的專案區塊,應當以很謹慎的態度檢視其中,避免因為環節的不順暢而導致外界對品牌的誤解

知行者團隊在與客戶對談關於行銷方向過程中,偶爾會聽見客戶窗口提出「買多少,我們就捐多少」、「找一個產業相關的公益團體捐款」這類直觀的作法,而站在知行者對於一直推廣公益行銷的觀點來看,我們總是不得已地必須潑客戶一桶冷水(有時甚至是冰水),讓客戶正視這樣做的初衷與之後的價值關聯性。

其實在知行者創藝行銷的認知裡,「公益行銷」本身便是一個獨立的專案區塊,應當以很謹慎的態度檢視其中,避免因為環節的不順暢而導致外界對品牌的誤解,無論是法令上的禁制或人性上的挑戰。或許這麼說,法令部分是已有前述案例可參考,但人性黑暗面?看倌們可能覺得不解:『怎可能做公益到最後會導致人性面的挑戰?』答案偏偏就是頗現實的 YES。

我們曾協助過一國內知名集團舉辦一個公益活動,該活動規模遍及全臺灣,而活動對象是士農工商,大小不拒。當時活動著實獲得參與者的好評,業主也相當滿意活動成果。但,中間有幾次我們確認滿足活動條件後所給的贈品寄出無誤,但對方硬是說物品不對或不足之情況,轉過頭來向我們繼續討,最甚者有達 4 次之多。

當舉辦公益活動的本意被抹煞時,那麼活動的焦點便會被轉移,而不再是本來地單純,這是相當可惜的,畢竟主辦單位出了資源,期待能透過活動創造出不同以往的效果,無論是實質性的回饋或無形的印象加分。

➜ 要合作,不要給予!有機自轉才是長久之道

在我們的心裡,真正期盼可以協助各界創造的公益行為,不是一場又一場有時效性的活動,而是一種又一種可 “有機自轉” 的模式,讓公益平台成為有機體,即便不再接受母體也可不斷自我創造營收,同時產生公益行為。

大事誌 BIG ISSUE 成功自英國倫敦,登入臺灣,繼續公益慈善另外一個 10 年

大事誌 BIG ISSUE》就是一個相當好的例子。來自英國倫敦的創意,讓出版社與街頭的弱勢團體開始取得平衡,在經營企業與社會援助之間找到了完美的正解:每一位符合資格的流浪者,只要帶上 NT$50,就可以拿到一本固定售價 NT$100 的月刊,而這些流浪漢戴上印有 BIG ISSUE 字樣的工作背心,只要售出,則進價差額的 NT$50 則可自己放入口袋,視作是自己經辛勞後拿到的酬勞。透過這樣的機轉,已從 1991 年至今,接軌不少沒有放棄自己的流浪漢重新回到社會。

很完美,不是嗎?在這樣「給他一支魚竿、教會他釣魚,而不是給一條魚」的概念催生下,世界各地逐漸興起 CSR 風潮,在不同商業規模單位裡起著影響。回顧臺灣,臺灣人天性善良,有著 CSR 成長茁壯最大的本錢,只是差了一個可有效拷貝、而且持續執行的孵化中心,讓臺灣有心的法人或個人得以持續創造他人的幸福。而這樣的模式所帶出的行銷效果,是深遠而持久的,相較一般的廣告行銷,公益行銷更可以把品牌印象植入到更深層的受眾群心中。

落落長的話語文字,在現在往往是不受歡迎的,所以我們在這裡小結一下公益行銷在知行者心中所代表的價值:

- 同樣金額,投注在正確的公益行銷案可以創造更柔性的議題影響力

- 透過 CSR 模式設計,可帶出源源不斷的資源,以創造更久遠的助力

- 弱勢團體需要的往往不是我們想給予的,而正確的社會企業模式將可協助這些團體重新接軌社會

- 一個好的公益模式(或活動)應該可以遍地開花,不斷被複製倍增,導入更多正向能量到社會核心

本著過往在網路行銷與公益行銷的經驗,知行者冀盼可以協助不同規模的企業逐漸走出屬於自己的公益道路,用更有機的方式創造公益話題,並找出實際可行的循環模式,讓公益成為一種合作,而不是給予。如果,在您的身旁有這樣的一位企業家(或本身就是)是固定在捐贈給需要的弱勢團體,知行者敬邀您與我們聯繫,讓我們透過更好的營利模式,抑或更好的活動辦法,創造公益話題,進而促使企業品牌更上層樓。

謹藉下午看見的一則新聞,發表一下知行者創藝行銷對於「公益慈善」的看法和希望,讓更多人一起體會公益行銷可以帶來的莫大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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